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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喜歡麥當勞。
我討厭史迪奇 因為他長的跟矮黎一樣。
我更討厭海綿寶寶
因為他跟阿麵根本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!
我超愛古典樂 因為聽了可以很好眠。
我喜歡吃鳳梨 因為舌頭會有一種奇妙的FEEL。
我喜歡英文課 因為沒有為什麼。
也許是因為很養眼。
i am NOT a little run away
iamj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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